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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章 作案动机!系统奖励[1/3页]

  看完现场调查录像后,王庭又找出前公婆、前夫的审讯录像,依次观看。

  根据几人的供述,作案过程和他的推测差不多。

  抛尸过程,倒也简单!

  在将方秀雅碎尸后,前夫开着方秀雅的车,前公公开着自己的车,在凌晨从北区二石村出发。

  为了避过监控,他们没有走城区。

  而是绕道东区,去到南区乐河附近。

  在将碎尸抬到河边抛尸后,二人将方秀雅车内的痕迹擦除。

  并将车留在路边,坐着前公公的车返回!

  至于前婆婆杜芬的作案动机,倒也简单。

  主要有两个方面——

  其一,是孩子!

  方秀雅和前夫有一个两岁半的孩子。

  在录取公务员之后,她原本答应,等她的工作在新城市稳定之后,再将孩子接过去。

  在这之前,孩子由前公婆照顾。

  但准备去工作的这几天,方秀雅应该是后悔了。

  她可能觉得,虽然累一点,但孩子还是带在自己身边比较好。

  不过,她也知道,现在孩子在前公婆手里,要带走,恐怕没那么容易。

  所以,决定出其不意。

  案发当天,在没有提前联系的情况下,来到二石村碎石作坊。

  她打算直接带走孩子,反正抚养权在她手上,也不犯法。

  结果就和前公婆爆发了冲突!

  方秀雅的心理变化和行为逻辑,是乐镇缉查司的推测,可能有不准确的地方。

  但孩子,是案件的诱因和核心矛盾点,这应该是没问题的!

  导致杜芬作案的第二个动机,则是她的私心。

  方秀雅和邵明超结婚的时候,她其实就不同意。

  她觉得,方秀雅一个酒店服务员,怎么配得上自己的儿子?

  除了长得漂亮一点,可以说一无是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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